通知通告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征集2022年北京新视听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北京市广电局   发布者:网站编辑   发布日期:2022-1-25 10:18:09   阅读量:269  
内容摘要:2022年3月10日截止

各相关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广电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充分发挥新视听公益广告的独特优势,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开展2022年北京新视听公益广告扶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本次征集仅限于2021-2022年度项目申报周期内创作生产的新视听公益广告。重点扶持以下创作方向:

(一)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把庆祝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传递下去,把全党全社会的精气神进一步振奋起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精心策划创作宣传厚重大气、亮点纷呈的主题作品。

(二)喜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备赛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清“双奥”之城的特殊荣耀和神圣职责,精心策划创作冬奥公益广告,讲好各国奥运健儿激情拼搏的故事,讲好冬奥筹办的中国故事,讲好中国人民热情好客的故事,展示我们国家和民族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阳光、富强、开放的良好形象,增进各国人民对中国的了解和认知,全面、立体、生动地把北京冬奥盛会传到全世界,把最好的中国声音传出去的优秀作品。

(三)聚焦首都发展。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深入阐释宣传中轴线申遗、“一核一城三带两区”等服务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系统挖掘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内涵,聚焦“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七有”“五性”,让公益广告创作主动融入首都发展和超大城市治理的优秀作品。

(四)聚焦乡村振兴。反映在乡村振兴和东西部协作一线的干部甘于奉献、勇于实践、艰苦奋斗的鲜活故事,生动讲述助推乡村振兴中的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展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精神风貌,反映乡村振兴中取得的丰硕成果的优秀作品。

(五)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和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讲述中国故事,彰显中国精神的优秀作品。

(六)聚焦阐释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多视角反映北京乃至全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十四五”发展成就的优秀作品。

(七)聚焦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的宣传阐释,帮助国外民众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真正为中国人民谋幸福而奋斗,努力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向世界阐释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藏中国智慧的优秀作品。

(八)其他反映社会公序良俗的优秀作品,如敬老、女性、儿童、生物多样性、健康、防艾、廉洁、税收、文旅、扫黄打非、禁烟、消防等主题的优秀作品。

二、征集类别

2022年新视听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共分三类,即音频类优秀作品、视频类优秀作品和优秀传播机构。

三、申报主体

(一)本市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社会机构等,均可申请2022年北京新视听公益广告扶持项目。

(二)本市各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网络视听平台,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均可申请2022年“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2022年“音频类优秀作品”和“视频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的作品,申报单位一般应在2021年4月至2022年2月之间完成创作。

(二)申报2022年“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申报单位应于2021年度,在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遵守《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播出公益广告达到法定标准。

(三)鼓励各机构加大5G+4K/8K、人工智能、区块链、全息、大数据等其他新技术在新视听公益广告中的应用。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一)时间及程序要求

1.时间要求:2022年3月10日截止。

2.申请“音频类优秀作品”“视频类优秀作品”“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将符合要求的作品或者本单位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情况(填写附件1、2),通过快递等方式,报送至我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3.如为个人报送作品,在“制作机构”一栏中填写“个人”(同时需填写身份证号),仅限本市户籍,报送作品同时需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个人报送作品不参加北京市级项目扶持,特别优秀的作品,由评审委员会选送推荐参加全国扶持项目评审。

(二)作品格式要求

1.音频类作品。作品采样大小不低于16位,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频率不低于44100hz,格式为MP3或WMA。

2.视频类作品。(1)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6:9),码率不低于15M/秒,格式为MP4。务必去除或遮盖作品中的台标、栏目标等,配音字幕可保留。(2)4K超高清电视类作品分辨率为3840×2160(16:9),码率不低于50M/秒,格式为MP4。

3.系列作品报送说明:同一创作团队,同一主题,创作风格和表现手法类似的作品,鼓励按系列报名,只填写一张报名表,需在报名表作品名称一栏注明“系列”及作品个数,并在备注栏列出单个作品的名称。

4.时长说明:作品时长一般不得超过180秒,系列公益广告作品择优报送其中1部。

(三)报送

申报材料:

1.推荐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须填写完整);

2.U盘(内含作品、报名表WORD版、报名表签字盖章清晰照片版或扫描版)。

报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1期816室,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咨询电话:010-64081055。

六、政策支持

经评选为优秀公益广告扶持的项目,将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1.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奖励证书。

2.需提供该作品的播出版本,统一上传至总局和北京局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推荐本市播出机构、学习强国平台等免费播放,加大宣传。

3.主创团队将纳入“北京新视听公益广告优秀创意人才库”,获邀参加第四届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创意征集大赛、国际展播展映活动、主旨演讲、公益盛典晚会等北京新视听品牌活动等。

4.享受专家提供的创作、传播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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