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2021年北京新视听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征集的通知

信息来源:北京市广电局   发布者:网站编辑   发布日期:2021-3-18 10:20:19   阅读量:280  
内容摘要:京广电发〔2021〕34号北京广播电视台,歌华传媒集团,各区融媒体中心,各广播电视制作发行机构: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之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深入开展“舆论引导力提升工程”和“精品创作工程”,进一步加大...

京广电发〔2021〕34号

北京广播电视台,歌华传媒集团,各区融媒体中心,各广播电视制作发行机构: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之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深入开展“舆论引导力提升工程”和“精品创作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作品的评优引导力度,推动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创作播出更多唱响主旋律、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优秀节目和作品,为奋进新征程提供文化支持和精神力量。现就广播电视新闻作品、融媒体新闻作品、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年度少儿节目精品、电视动画片、纪录片推优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优

(一)参评要求:各机构原创且在推荐季度首次播放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推优。作品类型主要包括消息、评论、专题、系统报道、新闻访谈等。重点鼓励以下新闻作品:1.深入生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生动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优秀作品;2.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形势宣传、典型宣传的优秀作品;3.把握时度效,提高议程设置能力,加强热点问题引导,着力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化解矛盾的优秀作品;4.创新理念、形式、方法、手段和话语表达的优秀作品;5.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体现“走转改”和“四力”要求的优秀作品。对“主创人员”的申报要求:广播电视新闻作品“主创人员”包括记者、编辑等相关工作人员。下列情形均按“集体”申报:广播消息类、评论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4人,电视消息类、评论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5人;广播新闻专题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5人,电视新闻专题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6人;电视作品超过30分钟,主创人员超过7人;广播系列报道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7人,电视系列报道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8人;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类节目主创人员超过6人。

(二)评选推优方式:推优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年共4次。我局将组织业内专家学者,结合收听收看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选结果将正式印发各单位,并通过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和官微“首都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告。我局将从评选结果中择优向广电总局推荐,参加全国评选,并通过“京声京视”文艺评论专栏向各媒体推送宣传。对于获得全国推优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广电总局将颁发证书和扶持资金,予以通报表扬,并组织经验介绍和推介等活动;我局将在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中予以倾斜。

(三)报送要求:推优作品分为广播新闻和电视新闻,原则上每季度北京广播电视台各不超过5个,各区融媒体中心和歌华传媒集团各不超过2个。对应四个季度分4批报送,第一批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8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8日;第三批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第四批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8日。各机构推荐的新闻作品的首播时间须在推荐截止时间前一季度内。报送材料包括《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版,电视新闻作品视频文件(MP4格式)、广播新闻作品音频文件(MP3格式)。报送方式采取网盘提交和邮寄相结合,请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和音视频网盘链接发至xuanguanchu6666@163.com,纸质材料和音视频资料寄送我局。

二、优秀融媒体新闻作品评选

(一)参评要求:参评节目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等主题和党史学习教育等重要部署,贴近时代要求和人民需要,凸显融媒体特征及优势,尊重新媒体传播规律,在作品中综合运用音视频、图文、交互设计等多种形式手段。作品要基于移动优先原则,利用数字移动通信技术和互联网信息平台,创新运用多种传播形式、技术方法、报道体裁和叙事方式开展整合式新闻报道,避免广播电视新闻的简单搬运和移植。

(二)评选推优方式:每季度评选一次,全年共4次,根据各季度评选结果还将组织年度评选。我局将组织业内专家学者,从内容主题、表达形式与创作手段、传播效果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选结果将正式印发各单位,并通过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和官微“首都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告,通过“京声京视”文艺评论专栏向各媒体推送宣传,同时在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中予以倾斜。

(三)报送要求:北京广播电视台每季度报送不超过20个,歌华传媒集团和各区融媒体中心每季度报送不超过5个。报送截止日期为每季度结束后次月8日前。报送材料包括《优秀融媒体新闻作品推荐表》(附件2)和作品文件。报送方式采取网盘提交和邮寄相结合,请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文件网盘链接发至xuanguanchu6666@163.com,纸质材料寄至我局。请各机构高度重视,建立评优推荐机制,精心组织好推优工作。

三、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评选

(一) 参评节目类型:参评节目应为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重点创作播出的季播、周播和特别节目,包括公益、文化、综艺、科教、经济、道德建设、生活服务等类型(新闻类节目、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不纳入参评范围)。参评节目须为各单位原创节目,并在对应季度首次播出。广播电视机构与网络视听节目平台联合制作的节目也可推荐参评。

(二)参评节目要求:参评节目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贴近时代要求和人民需要。聚焦主题主线,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等主题和党史学习教育等重要部署,精心策划一批重点选题、重点作品,充分展示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持文化自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生动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坚持创新融合,在理念、内容、形式、手法上积极创新,生动阐发中华民族独特的思想内涵、人文精神、道德观念,传播中华美学风范。顺应融合发展大势,贴近青年人需求和特点,在创作、生产、播出、宣推等环节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开发融合产品,强化大屏小屏互动,在多屏终端传播效果好、影响力大。坚持“三精”统一,善于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手段实现思想传播、价值引领,在内容与形式、艺术与技术的结合上深入探索,不断创新,追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有机统一。

(三)评选推优方式: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分为广播节目和电视节目两类,采取报送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评选一次,全年共4次。根据各季度评选结果还将组织年度创新创优节目评选。我局将组织业内专家学者,结合收听收看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选结果将正式印发各单位,并通过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和官微“首都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告。我局将从评选结果中择优向广电总局推荐,参加全国评选,并通过“京声京视”文艺评论专栏向各媒体推送宣传。对于获得全国季度、年度推优的创新创优节目,我局将在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中予以倾斜。

(四)报送要求:北京广播电视台每季度报送不超过20个,歌华传媒集团和各区融媒体中心每季度报送不超过5个。报送截止日期为每季度结束后次月8日前。报送材料包括《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推荐表》(附件3)和音视频文件(2期节目样片)。报送方式采取网盘提交和邮寄相结合,请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和音视频网盘链接发至xgch2012@126.com,纸质材料和样片寄至我局。请各机构高度重视,建立评优推荐机制,精心组织好推优工作。

四、2020年度少儿节目精品评选

参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培育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以少年儿童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自主创新,实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有机统一。

(二)评选推优方式:我局将组织业内专家学者,结合收听收看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选结果将正式印发各单位,并通过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和官微“首都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告。我局将从评选结果中择优向广电总局推荐,参加全国评选,并通过“京声京视”文艺评论专栏向各媒体推送宣传。对于获得入选全国优秀少儿节目精品的,我局将在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中予以倾斜。

(三)报送要求:报送作品分为广播节目和电视节目两类,须在2020年1月-12月首播,播出至少三期以上的系列节目、少儿晚会也可参评。报送材料包括《2020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和连续三期节目音视频文件(音频为MP3格式、视频为MP4格式)(各2份)。报送方式采取网盘提交和邮寄相结合,请将含所有材料电子版和音视频文件的网盘链接发至xgch2012@126.com,纸质材料和样片寄至我局。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5日。请各机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推优工作。

五、电视动画片季度推优

(一)参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等主题和党史学习教育等重要部署,充分展示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持文化自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生动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

(二)评选推优方式:每季度评选一次,全年共4次。我局将组织业内专家学者进行综合评审,评选结果将通过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和官微“首都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告。我局将从评选结果中择优向广电总局推荐,参加全国评选,并通过“京声京视”文艺评论专栏向各媒体推送宣传。凡被国家广电总局推荐的优秀国产动画片可在各级少儿频道、动画频道以及全国电视台各频道优先安排播出,我局将在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中予以倾斜。

(三)报送要求:报送作品要求为该季度获得我局发出的《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或者为该季度在电视频道进行首播的作品。报送材料包括《优秀国产动画片推荐表》(附件5)和视频文件(各2份)。报送方式采取网盘提交和邮寄相结合,请将含所有材料电子版和视频文件的网盘链接发至xgch2012@126.com,纸质材料和样片寄至我局。报送截止日期为每季度月末25日前。请各机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推优工作。

六、纪录片季度推优

(一)参评要求:以自然世界、人类社会为表现对象,记录新时代、展现新风貌,反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历程,讴歌爱国主义精神和时代精神,展现中国优美自然风光,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思想内容健康向上、艺术风格独具特色、制作手法精良独到的国产纪录片,以非虚构的真实记录为表现手法,以公开播映为展示渠道的电视片,不含访谈类节目、纪实性真人秀等类型。

重大理论文献影视片必须取得广电总局颁发的《理论文献影视片播映许可证》。重大理论文献影视片包括:一是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生平、业绩、思想、工作和生活经历的;二是反映、阐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纲领、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经验的;三是反映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大决策过程的影视纪录片。参评纪录片推荐单位须拥有参评作品版权;共有版权的片目须经自行协调,确定唯一推荐单位后,再推荐参评。中外合拍片须在推荐表中注明。参评纪录片须为普通话配音或加配中文字幕。

(二)评选推优方式:我局组织业内专家学者,从内容主题、表达形式与创作手段、传播效果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每季度评选一次,全年共4次,入选项目库的优秀选题和精品项目优先参评总局“季度推优”、“记录新时代”创作传播工程,评选结果将通过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和官微“首都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告,并通过“京声京视”文艺评论专栏向各媒体推送宣传,同时在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中予以倾斜。

(三)报送要求:参评纪录片须为经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影视播映机构、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互联网机构或者海外主流平台公开播映的原创作品,推荐纪录片的首播时间须在推荐截止时间前两个季度内。如,2021年第一季度推荐的作品首播时间须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内,以此类推。报送截止日期为每季度月末25日前。经总局遴选确定的优秀国产纪录片,由广电总局通过广电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 nrta.gov.cn)、中国纪录片网 (http://www.docuchina.cn)向社会公布,并发文推荐给全国各级广播影视机构播映。

(四)报送材料

1.《优秀国产纪录片季度推优推荐表》(附件6)。

2.视频文件:格式要求MP4、1920 * 1080、编码方式H.264,去除片目(包括片花)中的台标、栏目标,节目字幕、片尾字幕可保留。

3.电子版申报材料:《优秀国产纪录片季度推优推荐表》、竖版海报或者片名截屏,打包发送至邮箱beijingjilupian19@163.com。邮件标题命名:2021第x季度推优+参评单位名称+作品名。

4.参评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其他需要附加说明的材料。

5.重大理论文献影视片需同时提供总局颁发的《理论文献影视片播映许可证》复印件。

6.纸质材料和视频文件(硬盘、U盘或光盘均可)各提供2套,纸质材料须加盖版权单位公章邮寄至我局。

(五)其他安排

1.“2021年优秀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作品、人才,由广电总局在获得推荐的优秀国产纪录片中组织评选产生,同时可获得相应资金扶持。

2.凡获得广电总局推荐的优秀国产纪录片,在组织实施有关国际合作和走出去时可优先予以安排。

3.凡获得广电总局推荐的优秀国产纪录片,由广电总局安排通过中国纪录片网(http://www.docuchina .cn)平台向社会推介展播。

4.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每季度推优评审前不再另行发文。

 

联系人:

新闻作品、融媒体作品:吕华 65150455

纪录片:徐莹 64081316  毛宏伟 64081869

创新创优节目、少儿节目、动画片:汪田诗  65157723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一期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服务信息提示

-------------------------------------------------------------------
北京普方德咨询公司 为您提供以上项目的专业代理申报服务!

咨询电话:010-68002581 咨询QQ:94334 邮箱:94334@qq.com

Copyright © 2003- 北京普方德咨询有限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 | 京ICP备10018822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甲1号华文国际传媒大厦B座929室 邮政编码:100024
ADD:Room 929,B Town,MABP,15 Jianguo Road,Chaoyang District,100024,Beijing,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