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度顺义区支持实体书店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的公告

信息来源:顺义区委宣传部   发布者:网站编辑   发布日期:2020-6-29 15:41:07   阅读量:731  
内容摘要:申报时间:2020年6月30日--2020年9月30日

  根据《顺义区支持实体书店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顺义区支持实体书店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区委宣传部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2020年度顺义区支持实体书店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在顺义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顺义区有固定经营场所并以出版物零售和综合阅读服务为主营业务,可持续经营,本年度内未受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记录的实体书店。

  二、申报时间

  2020年6月30日--2020年9月30日

  三、支持方向

  (一)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顺义文化内涵;

  (三)符合顺义区功能定位和区域布局,具有“第一国门”元素;

  (四)积极参与政府主办的公共文化活动,参与“书香北京”、“书香顺义”建设,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在公共阅读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

  (五)经营模式新颖,多业态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实现跨领域、跨行业发展,探索馆店结合、场店结合、院店结合、线上线下结合;

  (六)在环境布置、装饰设计、图书陈列、管理服务、衍生品开发方面具有鲜明特色,艺术性、主题性、专业性和学术性突出;

  (七)重点服务周边村居和企事业单位;

  (八)注重社会效益,彰显社会责任,举办全民阅读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建立公益性文化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

  四、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补贴

  对符合功能定位和区域布局的特色书店和社区书店给予房屋租金补贴。经专家评审及财政评审后,对建设面积为100平方米(含)以上的实体书店,按审定后房租实际发生额的60%给予补贴;对建设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下的实体书店,按审定后房租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的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奖励

  对新引进和转型升级的大型书城及特色书店、创新经营模式及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实体书店给予奖励。经专家评审及财政评审后,对建设面积为100平方米(含)以上的实体书店,按审定后书店装修改造、设备设施购置、信息化建设三类投入的60%给予奖励;对建设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下的实体书店,按审定后书店装修改造、设备设施购置、信息化建设三类投入的5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上述扶持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每年根据申报情况及评审结果给予资金扶持,周期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对扶持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三)政府购买服务

  鼓励区内实体书店积极申报北京市实体书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要求且已获得上年度市级扶持资金的实体书店按照市级补贴资金的50%给予区级配套资金奖励。

  五、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顺义区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分支机构备案证明)及通过年检网上截图;

  (三)《2020年度顺义区实体书店扶持项目承诺书》;

  (四)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新建书店除外);

  (五)属地同意申报核准书(无房屋产权证的申报企业提供);

  (六)补贴类项目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属地出具的住所证明(加盖公章))、房屋租赁合同、发票及相关财务凭证等资料复印件;

  (七)奖励类项目提供装修改造、设备设施购置及信息化建设的合同、设计概算书、设计图纸、改造前后对比图片、发票及相关财务凭证等材料复印件(设计概算书需由具有相关资质的造价师出具,并提供造价师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设计图纸需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出具,并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八)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提供北京市实体书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及项目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复印件;

  (九)店面外观与店堂内部照片;

  (十)参加公共文化活动、举办文化活动、参加(举办)捐赠活动情况相关资料(如文字、图片、网页截图等);

  (十一)科技融合情况相关资料(如文字、图片、网页截图等);

  (十二)图书进货单使用管理、进货合同签订情况相关资料(如文字、图片等);

  (十三)社会形象与影响力情况资料(如荣誉证书复印件、奖杯照片等);

  (十四)安全管理情况资料(如图片、相关制度文件等);

  (十五)劳动保障情况资料(如企业缴纳社保材料、企业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等);

  (十六)其他与申报内容相关的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材料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项目申报企业、书店名称及申请支持方式;

  2.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使用胶订方式装订;

  3.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4.电子版材料需提供光盘一张。

  (二)项目受理。项目申报单位应于6月20日-9月20日期间,将按要求制作好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新闻出版局(顺义区复兴东街1号院顺义区行政中心0128室,可采取邮寄方式);

  (三)项目初审。区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纳入实地踏勘范围;

  (四)实地踏勘。区委宣传部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开展项目的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将通过实地踏勘的项目列入“评审项目库”;

  (五)补充并提交资料。对列入“评审项目库”的项目,将通知项目单位进一步准备详细资料,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专家评审和征求意见。区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评审项目库”中项目进行联合评审,并将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向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七)财政评审。协调区财政局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成本进行最终额度审定;

  (八)扶持方案审批。依据财政评审报告,区委宣传部拟定项目支持方案报区政府审批;

  (九)项目公示和资金拨付。对拟支持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十)项目监督检查。区委宣传部联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七、申报纪律

  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如实申报。对弄虚作假的项目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且三年内不予受理。同时纳入黑名单,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对企业诚信等级进行降级,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布。

  八、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可登录顺义网城(网址:http://www.bjshy.gov.cn/)从“公示公告”栏中查阅、下载相关资料和表格;

  (二)项目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回,如材料内容涉及商业机密,请提前说明;

  (三)区新闻出版局负责项目申报工作中相关问题的咨询、辅导和服务;

  (四)项目工作最新消息请关注“顺义文化创意”微信公众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磊、杨利军

  联系电话:61426859

  附件1:2020年度顺义区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2020年度顺义区实体书店扶持项目承诺书.docx

  附件3:属地同意申报核准书.docx

  附件4:顺义文化创意微信公众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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