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2020年东城区优秀人才认定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东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者:网站编辑   发布日期:2020-5-21 11:47:13   阅读量:1095  
内容摘要:各归口推荐单位需在2020年7月20日(周一)前,将如下材料电子版,报送至认定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

各街道工委、区委各部门、区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全面推进东城区人才发展高地建设,进一步调动我区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东城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东发〔201123号)和《东城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东城区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东人才办发〔20116号)文件精神,东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新一批东城杰出人才、东城有突出贡献人才、东城优秀青年人才的认定工作。现就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坚持“崇文争先理念,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为建设五个东城、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首善之区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认定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综合考察参评人政治表现、业务能力、贡献水平等方面情况,严格认定标准,确保认定出的人才综合素质好,能力水平高,德才兼备。

(二)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考虑驻区单位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实际情况,确保认定人才具有代表性。

(三)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东城区七大人才发展高地建设,切实认定一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更好发挥人才的示范导向作用。

、组织领导

  优秀人才认定工作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成立东城区2020年优秀人才认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认定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认定工作,成员单位为东城区七大人才发展高地牵头单位,包括区发改委、区委教工委、区科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卫生健康工委、区体育局、区金融办。

、认定人数及奖励标准

  2020年东城区优秀人才认定工作拟认定东城杰出人才不超过5名,每人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东城突出贡献人才10名左右,每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东城优秀青年人才20名左右,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五、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认定范围

  区属企事业单位、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各类人才,包括对区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驻区中央、市属企事业单位中的人才,皆可参加认定。

(二)认定条件

区属企事业单位人才,驻区中央、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应在职在编。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才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在东城区纳税。参评人才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和声望,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1. 城杰出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重大项目中取得了重要创新成果或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享有国际性或国家级荣誉,工作成果在该领域得到高度认可;

3在文化、金融、基础教育、医药、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和体育等领域,取得了杰出成就;

4为东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

2. 东城有突出贡献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重大项目中取得了重要创新成果或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享有国家级或北京市级荣誉,工作成果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

3在文化、金融、基础教育、医药、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和体育等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

4为东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 东城优秀青年人才年龄须在35岁(含)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北京市和东城区重大项目中取得了创新成果或解决了技术难题,达到全市一流水平;

2享有北京市级或东城区级荣誉,工作成果在该领域得到普遍认可;

3在文化、金融、基础教育、医药、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和体育等领域,取得了重要成绩,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4为东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曾经获得国家、北京市同类别人才荣誉的优秀人才,直接纳入东城区人才库,不再参加认定。获得其他国家北京市人才荣誉称号及奖项,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参评情况研究决定。曾经获得东城杰出人才称号的优秀人才不再参加认定曾经获得东城有突出贡献人才、东城优秀青年人才称号的优秀人才,在近3年内又取得新成果的,可参加更高一级人才项目认定。

、工作程序

(一)人选推荐(520-720日)

认定工作采取归口推荐方式进行,各街道工委、区委各部门、区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作为归口推荐单位,负责接收本地区、本系统的参评人材料

区属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分别向区委教工委区委卫生健康工委、区国资委申报驻区中央、市属企事业单位可向归口单位申报,也可按属地原则,向所在街道申报

归口推荐单位负责对参评人专业领域劳动关系以及政治表现进行资格初审,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和排序,填写《2020年东城区优秀人才认定人选推荐工作报告》和《东城区优秀人才认定推荐人选一览表》,至认定工作办公室。

(二)人才评审(721-910日)

1. 组建东城区优秀人才评审邀请相关专家组建评审组,负责对参评人的分组审议和综合评审工作。设立评审组7个,分别为文化组、金融组、基础教育组、医药组、科技创新组、现代服务业组和体育组,每个评审组评审委员5名,其中组长1东城区七大人才发展高地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1名,由市人才工作专家担任,评审委员由区专家人才库专家、行业专家等担任,每组设评审秘书1名,由认定工作办公室指定。

2. 资格审查。认定工作办公室对全区参评人资格情况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参评人选,提交优秀人才评审评审。

3. 集中评审。召开东城区优秀人才评审会议,评审委员按专业进行分组,对参评人进行研究讨论,并通过打分方式确定候选人名单。具体评审流程如下:

1评审工作按专业分组进行。根据参评人的专业领域,分成7组。

2召开本组评审会议,各组组长本组评审委员参加,确定本组评审工作安排,各组评委根据认定标准,分别审阅本组参评人材料。

3在审阅材料的基础上,各组就参评人近5年内在专业岗位上取得的成就和贡献进行充分讨论和打分排序,产生本组初步人选。

4召开综合评审会议,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评审各组长参加会议,对分组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排序,确定候选人名单。

4. 联合审查及征求意见。组织政法、工商、税务、信访等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联合审查征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意见。

5.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认定工作办公室候选人名单提交部务会审议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认定人选。

(三)公示及认定911-1030日)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认定人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一般为5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在认定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核查报告。认定工作办公室形成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后,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优秀人才认定决定,召开优秀人才座谈会,向优秀人才颁发认定证书,并发放奖励。

、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归口推荐单位需在2020720日(周)前,将如下材料电子版,报送至认定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

(一)2020年东城区优秀人才认定人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人选基本情况及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简介等内容word文件1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1

(二)《东城区优秀人才认定推荐人选一览表》excel文件1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1

(三)《东城区优秀人才认定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word文件1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1

(四)附件材料扫描件一套(文件夹名称为姓名+所在单位,包括身份证正反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职证明;以及《东城区优秀人才认定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中所列举项目的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按照基本情况表的项目顺序标注序号及名称,一一对应,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以上材料扫描件保存为PDF文件,每项形成单独文件或文件夹,按照顺序编号后,整体打包报送,压缩包和电子邮件名称均为“2020年优秀人才推荐+归口推荐单位。归口推荐单位对推荐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被推荐人选对基本情况表的真实性负责。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东城区优秀人才认定工作坚持崇文争先理念,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对于建设五个东城、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首善之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人才认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广泛宣传,充分动员

  各街道工委要按照属地原则,将通知精神宣传到驻地单位,各区属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要加强与本行业、本系统各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鼓励符合条件人选积极申报,努力做到应报尽报。

(三)严格把关,公平公正

  在人选推荐过程中,坚持德才兼备,综合考察参评人才政治表现、业务能力、贡献水平等方面情况,重点关注为东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人才。明确推荐标准,严格推荐程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 2020年东城区人才认定工作推荐报告(模板)

2. 东城区优秀人才认定推荐人选一览表

3. 东城区优秀人才认定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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